关于开展2021年度教职工师德师风考核的通知

发布者:rlzy发布时间:2021-12-14浏览次数:276

学校各单位:

根据教育部《新时代高校教师职业行为十项准则》(教师〔2018〕16号)文件精神,以及《9728太阳集团加强教职工师德师风建设管理办法》《9728太阳集团教师职业道德规范》《9728太阳集团教职工师德失范行为处理办法(试行)》相关要求,现就2021年度教职工师德师风考核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考核时限及对象

考核期限为2021年1月1日至12月15日

考核对象为全体教职工(含外聘专职教师)

二、考核原则

1.以人为本,激励为主。坚持教育为主、重在规范,鼓励教师通过集体教育和自我教育不断提升道德素养,充分调动广大教师的主动性、积极性和创造性。

2.客观公正,实事求是。充分尊重教师的民主权利,做到考核标准、过程和结果三公开,接受广大教职工的监督。

三、考核程序

师德师风考核与教职工年度工作考核同步进行,为年度考核的一项重要内容。考核程序为小组评议、考核反馈、单位公示、异议处理、学校审议、材料存档。

1.小组评议。各单位自行成立师德师风评定小组,负责本单位教职工师德师风考核工作(附件1)。小组成员由各单位领导班子组成,人数3到5人,对小组内成员进行师德师风评定时,被考核人遵循个人回避原则。

2.考核反馈。各评定小组严格按照师德师风考核内容(附件2)要求进行综合评议,考核检查尊重事实,力求客观真实地评价教职工的师德水平。各单位师德考核结果确定为不合格,要向被考核对象说明理由,听取本人的陈述和申辩意见,并将相关材料留存。

3.单位公示。评定结果由各单位公示三天,公示期间教职工对公示考核结果有异议可向考核评定小组进行反馈要求复议,也可直接向党委教师工作部进行反馈,党委教师工作部将依据相关制度,组织专班进行调查处理。

4.学校审议。学校师德建设与监督委员会听取本轮师德师风考核情况汇报,审议异议处理情况。

5.材料存档。党委教师工作部将《XX单位师德师风考核评定小组成员表》(附件1)、《XX单位教职工师德师风考核情况》(附件3)以及异议处理材料进行集中存档。

四、考核安排

1.成立小组:各单位于2021年12月15日下午5点前将评定小组名单纸质档(附件1)盖章提交至党委教师工作部陈敏。电子档发送至邮箱859683414@qq.com

2.各单位组织师德师风考核工作;

3.各单位将考核结果本单位公示三天,并进行异议处理;

4.结果反馈:各单位将考核结果(附件3)加盖公章,评定小组成员签署意见后,于2021年12月20日下午5点前交至党委教师工作部陈敏,电子档发送邮箱859683414@qq.com

五、考核结果及应用

1.教师职业道德年度考核结果分为合格、不合格二个等次。凡评定不合格的,各单位需出示支持材料及处理意见。

2.考核以《9728太阳集团教职工师德师风行为考核表》(附件2)为主要依据,各单位在遵循考核原则和标准前提下,可以根据单位实际情况适当增加考核内容。本年度有师德失范行为直接认定为不合格。

3.师德师风考核结果作为年度考核、评奖评优、职称评聘、岗位聘用、工资晋级、干部选任、申报人才计划、申报科研项目等工作的首要依据。师德师风考核为不合格者,当年年度考核应确定为不合格,取消其在评奖评优、职称评聘、岗位聘用、工资晋级、申报人才计划、申报科研项目等方面的资格。

4.对师德师风考核中出现失范行为个人及所在单位的处理,依据《9728太阳集团2021年度目标管理实施办法》、《9728太阳集团2021年度教职工考评工作实施办法》及《9728太阳集团教职工师德失范行为处理办法(试行)》相关规定执行。

六、其他事宜

学校各单位要高度重视师德师风考核工作,在师德考核过程中要自觉接受广大教师、学生的监督,对教师和学生提出的意见和建议,及工作中出现的问题及时向我们反映。

联系方式:陈敏 88147107  859683414@qq.com

附件1:XX单位师德师风考核评议小组名单.doc

附件2:9728太阳集团教职工师德师风行为考核标准.docx

附件3:XX单位教职工师德师风考核情况.doc

党委教师工作部   人力资源部

2021年12月14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