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共课部本科教学质量信息反馈与持续改进实施办法

发布者:ggkb发布时间:2024-10-11浏览次数:15

一、总则

第一条:为进一步完善公共课部本科教学质量评价与持续改进工作体系,规范评价与反馈工作程序,促进教学质量持续提高,特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实施目标包括强化重点环节监控和促进教学持续改进。针对本科教学的重点环节,即课程建设、课堂教学、教学管理、学生培养、教学秩序等,运用数据监测、专项检查、专家督查、问卷调研等方式,对各环节教学质量进行全面监控与评价。对质量监控与评价过程中发现的主要问题,促进相关教研室有针对性地提出改进措施,并在之后的教学过程中予以整改落实。

二、组织体系

第三条:教育教学质量评价与持续改进工作在分管教学工作的课部领导指导下,由课部督导和各教研室负责组织与实施。

第四条:建立由课程评估、课堂教学评价、学生评教、教学督导、领导干部听课、教学管理质量考核、教学检查等构成的教学质量评价与持续改进体系。

第五条:课部根据学校评价制度,结合课程特点,制定相应评价与持续改进实施方案,按时组织开展评价工作,形成稳定有效工作机制。充分发挥学院教学委员会、教学督导员的指导和督查功能。

三、评价内容

(一)课程建设质量监控与持续改进

教师根据各学期教学质量评价结果对各课程进行评估及总结,对教学方法与手段、教学内容、考核方式和内容等进行及时改进,定期修订教学大纲及教案。

(二)课堂教学质量监控与持续改进

课部建立督导评教、同行评教、学生评教、领导干部听课四位一体课堂教学质量监控体系,形成监督和引导相结合、重在引导的课堂教学质量监控机制。

成立课部教学督导组,开展课部教学督导工作,对督导教学效果不佳的教师及教学经验欠缺的新教师进行重点指导和帮扶。校院两级教学督导定期开展督导联动,共同对学院教学质量问题进行沟通和交流,推动学院及时解决教学问题。

(三)教学管理质量监控与持续改进

课部定期开展教学管理质量评价,利用学校的巡课系统从课程建设、应用型人才培养、日常教学管理等方面开展数据监测,并在教学例会上进行反馈。

根据巡查情况,发现教学过程中存在的问题,分析查找原因,制订整改措施并加以改进,进而推进课部课程建设,强化教学质量监控,进一步完善教学管理,提升课部整体教学质量。

(四)学生培养质量监控与持续改进

学院定期开展期中学生座谈会,每学期及时听取学生意见,同时对于学习效果不佳的学生做好学业指导和帮扶工作。调查学生的满意度,以及学生对教师教学和课堂管理的意见和建议。

(五)教学秩序监控与持续改进

课部每学期定期开展期初期中教学秩序专项检查,对各项教学准备、教师到课率、考务安排、学生学习状态等进行检查指导,同时每学期根据教学工作需要,组织对课程考核材料、培养方案制定与执行情况、教学大纲与教案等工作进行专项检查。

配合学校开展本科教育教学工作满意度调查,从学生、教师两方面对课部各项教学工作、教学管理工作、师资建设工作、教学保障体系建设工作的满意率以及教师对学校教学质量文化建设建议等方面了解教师对教育教学各环节及课堂教学管理过程中的意见和建议。

四、工作程序

第十三条:课部建立“检查-反馈-改进-检查”的质量持续改进机制,对每一类检查做到检查有通报、评价有反馈、整改有落实、落实有核查,形成质量管理闭环。

第十四条:课部要结合实际,制定自我评价和持续改进实施细则,开展教学质量的常态化内部监控工作,形成自我评价、自我诊断、自我完善、自我提升的持续改进机制。

第十五条:对于教学评价中反映出的教师教学质量问题,及时将相关信息反馈给教研室,相关教研室应和教师本人共同制定改进方案,在系部、自我监督两个层面实施教学能力提升计划。

第十六条:对于教学评价中反映出的学生学风问题,及时将相关信息反馈给学工部和相关学院,联合学工部和相关学院负责实施学风改进提升计划。

五、附则

第十七条:本制度由公共课部负责解释和修订,自发布之日起生效,适用于公共课部所有教学活动。

该实施办法旨在通过全面的教学质量监控与评价体系,促进公共课部本科教学质量的持续提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