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督促2013年度校级科研项目结题的通知

发布者:系统管理员发布时间:2017-04-06浏览次数:270

学校各单位:
为加强和规范学校科研项目管理,提高项目结题率,现对2013年度批准立项的校级科研项目未结题项目进行了清理(见附件),并就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1.各单位要加强科研项目管理意识。要在进行自查基础上,督促项目负责人完成项目研究工作并履行结题手续。
2.项目负责人要有高度的责任意识、合同意识,按期、保质完成《项目申请书》预定的研究任务并及时结题。
3.对无故逾期不结题,或多项项目逾期不结题,或情况严重,对学校声誉产生严重影响的,学校将根据《武汉长江工商学院科研项目管理办法》(武工商发〔2013〕17号)采取必要的措施,限制该项目负责人申报有关科研项目。
4.公布的各单位的未结题项目清单统计时间至2013年,之后即将到期的项目也请及时做好结题准备工作。
5.请各项目负责人于4月27日前将结题材料一式二份交至科研部,校级科研项目结题要求见科研部网站(管理文件栏目)。
6.“现代物流与商务”湖北省协同创新中心(培育)项目结题事宜另行通知。
注意:逾期不交结项资料的予以撤项。
 
 
科研部
2017年3月29日